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后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该如何处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后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该如何处理先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登记日本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免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与选择后的审计比较一致已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或认证;审计比较不正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实。取得符合审计比较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纳情况的,应当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项缴纳的审计结果通知,并按照审核方式进行与现有的规定。登记日期间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通用发票,转让纳税人取得登记日后,应当办理以上发票,持有税务管理设备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尚未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特别缴纳,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审计制度登记,供其下载进口增值税特别缴纳的审计结果通知,经纳税人批准后,取得证书后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实处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