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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2-05-05 来源:乌哈旅游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为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和国家金融秩序,刑法针对信用卡编织了严密的法网。除了将伪造、变造信用卡的行为定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之外,将非法持有、运输、骗领、出售、购买信用卡等各环节的行为均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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