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医保是要先达到法律规定的金额后才能报销的,而医保中有一部分是不能报销的,而这部分不能报销的,一般都是通过商业保险来报销。医保和商业保险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同时报销的,一般都是先报销医保后报销商业保险,因为医保不是所有数额都可以报销的;如果是没有经过医保的报销,保险公司直接由医疗保险报销的,可能就只能报销60%-80%。自费药的报销是不能通过医保目录进行报销的,因此就需要商业医保来进行报销。如果是医疗保险报销完之后,商业保险买的是重疾险这类给付型的保险,那么两者是互补的并不冲突,可以重复报销,只要符合约定的理赔条件都可以获得理赔。不过根据产生的治疗费用报销,理赔的金额不能大于实际花费。
商业医疗报销原则分为2类:
1.只报销医保范围的剩余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部分、封顶线以上部分以及医保报销比例50%-70%之外的费用,再根据商业医疗险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但自费内容部分仍就不报销。
2.医保剩余部分内外全部报销:这种保险自费内容也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