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深圳社保主要由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救济内容组成。第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而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二千二;第二,医疗保险有三个档次来划定,第一档:缴费基数的上限为最高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社火平局工资的60%;第二档、第三档的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第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其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二千二;第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第五,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二千二。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各项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而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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