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能买卖。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禁止违规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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