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于儿童入学是否需要出生证明,各地政策不同,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的入学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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