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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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解除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
2、劳动者同意或用人单位提出
3、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6)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裁减人员的
(7)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8)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的
(9)企业重大技术革新,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人员的
(10)企业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人员的
(11)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a、事先与员工约定并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的内容应当合法、合理、客观或可衡量。
b、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c、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并送达劳动者。
(2)劳动者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a、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要求合法、合理;
b、规章制度符合经民主程序;
c、公示告知的程序要求。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a、严重失职;
b、重大损害。
(4)劳动者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6)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劳动者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劳动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0)劳动者被法院判处刑罚的
(11)劳动者被法院免予刑罚的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1、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在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即时通知解除。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6)、用人单位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胁迫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10)、用人单位以威胁强迫员工劳动的
(11)、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员工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13)、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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