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一般集中在每年的11月到12月底交,具体缴费时间,各地区有不同,可咨询当地的社保缴费单位。另外,如果是来年补缴,费用大概在第二年的1-5月份交。
城乡医保作用
1、减轻经济负担:参保人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2、解除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
3、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初步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救助了企业退休人员以及退养家住住院医疗待遇。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增加社会保障的投入积极解决居民就医问题。让广大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1、凡具有本市户口居民或者是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居民可自愿参保。
2、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学生不限制户口。参保学校指市区非农业户集全日制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初中中专、技工学校。
3、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残疾人,低保人员。
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年龄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
5、从外地迁入大庆市的,未参加其他非商业保险的,迁入时间不限制。
6、市政退养家属,可自愿从医疗救助转移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在本市市区内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在校生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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