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需要一年一上报即可。上报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公司法》 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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