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金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本法的规定,股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最低限额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这一标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商业银行,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银行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如下文件:批准设立文件,商业银行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银行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须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发起人关于商业银行筹办的报告、通过银行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核银行的设立费用、审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权的财产的作价、作出不设立银行的决议。
(5)有商业银行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一、设立股份制需要几个发起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的要求如下:
1、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
2、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等等。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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