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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取保检察院收监还能取保吗

2021-12-16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可以的。1.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当然,为了不出现混乱,刑诉法规定,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取保,由公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2.每个阶段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比如在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三个月以后,就应该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取保的决定书,所以理论上,三个阶段的取保候审共有36个月,但是实践中,由于很多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后,长期处于侦查阶段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取保措施也一直没有解除,超过12个月的情况也会发生。3.案件如果从侦查阶段取保结束以后,案件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同时也会对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查。比如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可能会构成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可能构成,就不能够取保候审。如果被告人的罪行,最终可能只是判处拘役管制等较轻的刑罚,就可以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此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就会重新计算,最长为12个月。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又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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