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执行规定:法院可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财产,对拒不履行者可限制高消费、出境,并可判处刑罚。民事判决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法院会按以下规定执行担保人:判决生效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犯罪,可以判处刑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拓展延伸
执行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
执行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履行其作为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包括承担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支付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同时,担保人还有义务在债务人违约后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担保人应当积极配合债权人进行债权的行使,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的担保物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是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其应有的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环节。
结语
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是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其应有的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责任。一旦担保人违约,法院将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并可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因此,担保人应积极履行担保责任,配合债权人行使债权,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担保物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