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一、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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