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有:
1、原股东股份被收购的,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不再享有股东权利;
2、原股东股份未被收购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继续享有股东权利。
一、股权转让的手续
程序如下:
1、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股东想要退出公司的,可以将公司的股份予以转让。可以对外转让,也可以对内转让,对外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份也可以增资,那么,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股东的资本金。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
三、公司新股东是不是要承担债务
公司新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新股东和原股东都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股东财产权的独立法人。对公司的债务,完全以公司财产为限。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和债务,以公司出资额为限。无论是公司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支付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未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纳出资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六十五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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