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退休正常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救济费。丧葬费领取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或非火化区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分析
工人退休正常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拓展延伸
职工福利保障:工伤赔偿与退休金制度的比较研究
《职工福利保障:工伤赔偿与退休金制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旨在探讨工伤赔偿与退休金制度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的研究。本研究将对两种制度在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层面上的运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比较它们在保障职工权益和提供经济保障方面的效果。通过研究这些制度的不同特点、优势和局限性,我们可以为改进和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同时,本研究还将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平衡工伤赔偿和退休金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和可持续的福利保障。通过深入研究和比较,我们可以为职工福利保障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和指导。
结语
在工人退休和正常死亡时,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同时,我们还提供了丧葬费所需的材料清单。此外,《职工福利保障:工伤赔偿与退休金制度的比较研究》将深入探讨工伤赔偿和退休金制度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为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通过研究和比较,我们可以为福利保障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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