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不需要交税,但是在注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只有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才能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开具清税证明需要报送的资料
1、《清税申报表》3份。
2、《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6、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C卡。
7、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8、纳税人已经委托中介机构依法出具税款清算鉴证的,可以提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法律依据: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纳规定: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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