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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特殊货物罪刑罚如何确定?

2020-06-26 来源:乌哈旅游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物品的刑罚:走私文物、贵金属、珍贵动物等,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情节较轻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走私特殊货物罪的刑罚确定:法律规定与实践解读

走私特殊货物罪的刑罚确定涉及法律规定与实践解读的综合考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走私特殊货物罪的刑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刑罚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走私货物的性质、数量、价值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此外,法官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动机、前科记录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在实践中,法院还会参考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因此,刑罚的确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走私犯罪的目的。

结语

走私特殊货物罪的刑罚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货物性质、数量、价值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官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动机、前科记录和悔罪表现等情节。刑罚的确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法院会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判例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这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走私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三条 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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