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包括: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调解、法庭审理、判决。调解可导致和好协议或协议离婚。法庭审理后根据原告请求和证据作出判决,可再次调解。一审结束后,不服判决可上诉至上级法院进行二审。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四、如调解不成,则进行法庭审理。五、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2、被告提交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4、通知当事人;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四、调解不成进行法庭审理,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等,当事人需如实回答,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五、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结语
诉讼离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法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当事人应根据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如调解不成,则进行法庭审理。调解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经调解和好,二是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当事人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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