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试用期过后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试用期过后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2021-11-02 来源:乌哈旅游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准。

用人单位只能就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规定并告知劳动者,当劳动者无法满足试用期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建立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因此,对于试用期合格后劳动关系方可确立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入职一个月不签订合同正常吗,如何收集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