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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支出需要发票吗

2023-05-18 来源:乌哈旅游

需要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可以税前扣除的包括各项福利性支出和补贴,对于补贴部分应该是没有发票的,

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是否必须要有发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掌握不清的可以就具体问题咨询主管税局。

一、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二、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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