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用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护理费。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产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5、康复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该笔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辅助器具费。职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照常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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