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权证是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的确认证书。非上市公司一般为放置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在工商部门的股东名册。股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对公司享有权利的总和。涵盖身份、财产等多项权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事主体。股权关系是公司股东内、外的商事关系。而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涉及众多创造统筹、提留、集体收益的使用、承包方案等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空间讨论迅速腾达决定。如果村民入伙从事经营活动,可经村民大会多数决定收益的分配及方式。对村民持所谓“股权证”只是一种出资或身份上的证明。不是《公司法》所称股东。要通过村民会议签署村民合伙协议等明确权利义务,《股权证》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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