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备陪雀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乱陆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第(二)项 商品房买卖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仿早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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