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缓刑一年半是什么意思?

缓刑一年半是什么意思?

2023-02-12 来源:乌哈旅游

缓刑一年半的意思是在判决后的一年半以内接受社区矫正,如果在此期间不再犯罪,待缓刑期满,原判的一年刑期不再执行,即不用再坐牢了。

一、缓刑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去异地工作

缓刑期间可以向考察机关申请去异地工作。得到考察机关批准后,才可以去异地工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犯法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后犯罪能构成累犯吗

不能构成。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三、缓刑期满后在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不构成。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