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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2021-04-11 来源:乌哈旅游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4)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5)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6)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7)其他相关证据。

二、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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