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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杀人罪自首刑罚如何确定?

2022-11-29 来源:乌哈旅游

刑法故意杀人罪的自首情节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具体判刑需考察案件的手段、情节、结果等,结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不可一概而论;故意杀人罪的认定需从客观方面考虑行为是否剥夺他人生命、是否非法且与他人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主观方面考虑是否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动机对量刑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一、刑法故意杀人罪自首怎么判刑

1,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构成故意杀人罪,具体如何判刑,首先要考察案件的具体手段、情节、造成的结果等等,再结合案件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方式有哪些

在认定故意伤人罪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同时,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另外,还必须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且结果与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对于具体的刑罚判决,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手段、情节、结果等因素,并结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在认定故意杀人罪时,需要从客观和主观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包括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等因素。同时,杀人者的动机也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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