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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公司法人需要哪些条件

2021-11-07 来源:乌哈旅游

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一、有吸毒史是否可以当法人代表

有吸毒史可以当法人代表。只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就可以。

法人是民事主体的一种,不是具体的某个人。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所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分公司能当股东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股东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不能成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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