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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