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包括:
①土地法规;
②全国各地区和各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材料,土地面积调查统计资料,土地质量评价图及说明书;
③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土地证、土地划拨批件等;
④有关土地纠纷和违反土地法行为的调查核实资料。中国土地管理的任务体现在六个方面:
①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与分布,并进行综合评价。
②制定并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各项土地管理办法。
③确定和保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要是确定和保护各土地利用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国家对所有土地利用单位进行土地登记;进行土地证明、借用审批和土地的划拨工作;调整和处理土地权限的争议和纠纷,制止乱占滥用现象;调整土地利用单位的边界,消除土地利用缺点,如土地分散、土地插花、土地揳入等。
④掌握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及动态变化。用数字和图表资料系统地记载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各单位使用土地情况,包括编制土地统计图和土地年报、建立土地登记簿和田块档案等。
⑤对土地的利用、保护和改造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包括开展区域性和农业企业的土地规划,审批土地规划方案,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开发土地资源和兴建各项基本建设工程(如开荒建场、采伐森林、兴建大型水利工程、扩建城镇和兴建交通运输路线、工矿企业等)进行审批,以防止对当地气候、水土保持、环境卫生、自然环境和水产资源等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对各农业企业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如土壤肥力、土地生产率、耕作制度、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水土保持、土地保护和利用情况等),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体制及相应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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