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
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则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
如果买房发生在结婚之后,那么不论是谁出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父母买房赠送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房产的归属,要分别以下情况具体分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分清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旦遇到离婚的情况,财产的分割方式就十分清楚了,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一、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的规定,视为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男方婚前房产离婚后会如何分配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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