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外省刑警冻结的,想要解除冻结的,需要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