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若是单纯陪酒陪唱,支付小费,这属于正常的娱乐商业服务,有偿的陪唱歌和陪喝酒没有违背法律和行政 法规 的禁止性规定,暂不属于违法。 2、若进而与顾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费用,则可能会构成卖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 嫖娼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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