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需要强制戒毒的情形如下: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成瘾人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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