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的,如果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处分的,可以认定有效,比如日常的生活开支。但如果是为个人消费的,那处分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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