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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与房屋如何纳税

2021-06-20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无偿赠与他人房屋,当然赠与房屋会产生相应的税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办理不了过户。一、无偿赠与房屋税费如何收取网友提问:我在洪山区有一套84平方的房子赠与过户给直系亲属,房本不满2年,唯一住房,我想问受赠方无住房,应缴纳多少税费?另外,受赠方以后想将房子出售的话,满二满五的计算是以老房本的时间起算还是以赠与过户后新房本的时间起算?满二唯一和满五唯一情况下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多少?有没有偶然所得税?律师回复:经调查了解,1、①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③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当事双方按照不动产评估价格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25%;④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不动产评估价格对受赠方征收契税,税率为4%.2、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即以留言人所述“老房本”时间起算;②您所指“满二”和“满五唯一”,指的是满足相应条件下的税收优惠政策。“满二”是指满两年出售的,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满五唯一”是指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③您所称“偶然所得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无偿赠与房产手续如何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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