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更换过视角来提出问题,即在省内两座城市依次交纳社保,要以哪个城市的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来计发养老保险金?在两年以前即便在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缴纳社保,假如是分别在本省两座城市缴纳社保确实遭遇这种问题,由于当时的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属于市级大城市综合,社保的缴存基数,养老金计发数量还是由社保参保地所在城市来决定和发布,即便在同一个省的范围内,各大城市的发布的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养老金计发数量也是截然不同的,在同等条件下养老保险金也会有一定的差别。
依照当年的政策,即便是在本省也要依照政办发
(2009)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精神实质来决定离休地,即依照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城市,是不是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城市交费满10年,或者是不是在户口所在地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这些来作离休地使用的前提条件。哪个城市合乎做为离休地前提条件,那在其他城市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更加需要根据转移社保关联的形式,转换核算到离休地所在城市,才可以合拼办退休,养老金计发数量只有依照离休地所在城市的发布的计发数量做为标准计发养老保险金。
但现在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彻底完成了省级统筹,尽管之前的缴存基数有可能是不统一的,是依据每个地级城市发布的缴存基数开展交纳的,但是对于在岗职工不论是在哪个地区交费危害不是非常大,由于依照题型需在50岁办退休,这也只能是在职的公司女工才能实现这些条件。企业员工都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来作缴存基数,所以基本不会受到社保机构发布的缴存基数高低危害,但是由于全国各地发布的缴存基数的低限和限制不一样,因此不同类型的城市,计算出来缴费指数是不一样的。
社会养老保险完成省级统筹之后,逐渐转换到我省缴存基数的统一,养老服务金计发基数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也只能是相对应的。从两年全国各地发布的情况看,还是有一定的地域区别。例如广东省就分了四个类型的地域,第一类地区和第四类地域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例如在广州、深圳办退休与在肇庆市、茂名市部分地区办退休,计发基数的区别相距在2000块左右。
省级统筹之后唯一的好处在于,无论在哪个地区办退休,养老金计发数量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布的,并且在哪个地区办退休,依照现今要求,在省内基本都是退休前在哪个地区交养老保险,就在哪个地区办退休,养老保险关系的迁移属于综合区内的迁移,不用自己亲身去办迁移,而由离休地所在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立即通过线上申请办理迁移核算,在哪个地区办退休,就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布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做为计算养老金标准。
总的来说,如今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了省级统筹,在省内两座城市依次支付了职工社保的,最终在哪儿交费,养老保险关系在哪儿,就在哪个地区办退休,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都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布的计发数量实行;假如归属于两座城市与此同时支付了个人社保,乃是归属于反复交纳,不可以另外在两座城市享有养老金待遇,可以按缴存基数强的大城市来办退休,另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做为退款解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一条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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