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你需要留意每笔款项的支出,如果对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92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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