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杀案件认定:1、相约自杀;2、致人自杀;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纵使再艰难也会过去的,不要因为一时的想不开,而放弃可贵的生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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