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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营业的商铺的补偿标准

2020-01-14 来源:乌哈旅游

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商铺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店面装修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
4、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实际评估来确定。
一、承租人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1、承租的房屋在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2、承租人在被征收房屋时可获得不同的补偿。若是公房,已购买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承租人可获得规定中的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没有所有权的承租人只能得到搬迁补偿、装修补偿。若是私房和商用房,可获得装修、搬迁、停业补偿,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和装修情况发放。
3、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1)、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2)、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二、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四、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的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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