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国家设立交强险的目的就是防止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根据最新规定,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最高是12200元,这个和有责任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赔偿等。
一、交强险的赔付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2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2、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1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交强险中对于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而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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