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步骤:
1、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比如转学证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
2、经由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老师审查、核对无误以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就学信息进行变更;
3、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并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4、县级资助中心负责人对变更单审核后生效;
5、学生自己留存一份变更单,县级资助中心留存一份变更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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