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包括现役军人和工勤人员,穿军装授军衔的属于现役军人,工勤人员的肩章比较特别,和现役军人的肩章完全不同.他们的工作仅仅属于司机、职工范围之内,吃的不是军费,而是当地县区政府财政。所以不是现役军人。乡一级的武装部人员和县区级武装部的工勤人员人员待遇完全相同,都不是现役军人,他们的服装都是相同的。他们只属于乡政府中的一个机构,负责乡村的征兵和民兵训练。乡武装部部长和乡长、乡书记的级别相同,都是正科级待遇。工资待遇属于地方财政支付。县区以上的市就是军分区编制了,有的军分区系统内有在编的职工,这是早期遗留问题,这类职工属于军队在编,和军人待遇完全一样,拿的是军费工资待遇。不过,现在已经不可能再出现这样的现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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