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没有批捕,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