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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认定

2020-11-20 来源:乌哈旅游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犯罪所得的认定

犯罪所得是犯罪直接得到的,既包括通过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获得之物。实践中,某些违禁品也可能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

2.“上游犯罪事实成立”的认定

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

一、认定洗钱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洗钱罪的标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为毒品犯罪等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提供资金帐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的,可认定为构成该罪。

二、帮别人取赃款犯法吗

1、不知情且未分赃原则上没有责任,但要能够举证证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主体。本罪的行为主体是本犯(包括共犯)以外的人。本犯掩饰隐瞒自己的犯罪所得、犯罪收益不构成此罪。

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对象。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1)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的赃物,即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财物,犯罪工具不是赃物。其中的犯罪是指可能获取财物的犯罪,但伪造的货币、制造的等,不属于本罪的赃物(持有者可能成立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罪)

(2)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利用犯罪所得的赃物获得的利益,如贿赂存入银行后所获得的利息,利用走私犯罪所得投资房地产所获取的利润。

(3)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应限于财物与财产性利益。窝藏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不属于窝藏犯罪所得。窝藏盗窃得来的尸体的,属于窝藏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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