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资减少如何维权?

工资减少如何维权?

2020-10-03 来源:乌哈旅游

工资变少怎样维权?工资无故变少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可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员工如何维权应发工资变成老板打的欠条?根据法律,劳动报酬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争议程序。但需注意资方可能提出民间借贷争议等规避策略,对劳动者不利。劳动者可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如无其他争议,法院可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分析

一、工资变少怎样维权

1、工资无故变少的维权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应发工资变老板打欠条,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仲裁前置”制度。所以,未经仲裁法院无权受理。而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更为特殊,根据相关规定,劳动报酬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就是为了防止拖欠报酬一方利用自身的优势,规避诉讼程序,拖延诉讼时间,使劳动者无法及时得到相应救济。

以此看来,本案应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争议相关程序。但是,可以想见的是,如果驳回起诉,仲裁时“资方”也会提出本案属于民间借贷争议,仲裁机关无权审理。或者利用自身的优势,规避案件审理等等,对于希望得到快速救济的劳动者极为不利。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它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结语

工资变少时,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当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时,可以申请仲裁并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应发工资变成老板打的欠条,劳动者可以将其作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以获得快速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