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歌比赛评分标准
a.参赛曲目内容健康,曲风积极向上;(2分)
b.吐字清晰,歌词准确,音色优美,能准确把握住歌曲节奏;(2分) c.演唱完整,富有感情,观众反响好;(2分)
d.视歌曲难度,酌情给分;(2分)
e.着装得体,举止大方;(2分)
2、文艺节目比赛评分标准
(1)主题内容:1分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爱党爱国,爱校爱家,反映当代中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2)表演形式:2分 节目的选择与确定体现与众不同,具有新颖性,富有创新和个性。
(3)表演艺术4分 表演娴熟自如,吐字清晰,动作规范。
(4)服装、化妆:1分 服饰整齐大方,化妆得体。
(5)表情演绎:1分 表情自然,不矫揉造作,活泼愉快。
(6)总体印象:1分 包括参与面大小,上台、退台速度及秩序节目衔接适当,道具选择及使用恰当等,
3、注意事项
a.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b.评分采用十分计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得分的平均成绩为该选手最终得分。
c.计算分数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d.参赛选手需要伴奏的到付老师处上交音乐伴奏文件,独唱、合唱伴奏必须消除原唱,未消除者视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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