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不能将原法人列为失信人。,前法人是老赖,后来法人变更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不能取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被执行人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如果是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可以终结执行。,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如果公司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生效的义务,法院往往会把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人变更后前法人还有责任吗一、法人变更后前法人还有责任吗没有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变更后的法人因为已经于曾担任的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其不再享有作为该公司法人所用的权利。二、变更后的债务,原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以公司资产予以承担,不牵扯到股东的利益,除非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即使变更,也只是对变更之后的债务有影响。此时的应该就由公司出面去解决,尤其是在新老法人更换的时候,变更后的法人对于之前的事物是全部都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让他去负责人呢?再说了法人自己也不会去签订责任承担书。再者就是法定代表人更换之后根本就不会影响到公司原来的债权债务。如果一定要追究,那就只有去找公司了,并且这些责任也一定是公司主动去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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