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和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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