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量刑是没有关系的;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的时候,若是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应重新计算,并且要报告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取保候审分人保和财保两种。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遵守强制性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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