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者,需递交等级运动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出示运动成绩证明,
并递交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各一份,并加盖所属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审查:严格按照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申请材料不全者,及时让其补交材料;不符合标准的返还申请者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实后,向科长汇报,再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对符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标准的,当即予以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建档:对已批准的等级运动员进行注册登记,建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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